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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武天皇十年,天武天皇于广濑野设行营,亲王以下群卿参加兵备检阅‖年,天武天皇命栗田真人、伊吉博德编纂《飞鸟净御原令》,第二年8月完成,令共二十二卷,律未完成。
天武天皇八年,巡幸吉野时,为避免发生皇位继承之争,即曾召草
皇
、大津皇
、
市皇
、川岛皇
、忍
皇
等皇
,对天地神祇盟誓,不分嫡庶,效忠天皇,永不汨,和衷共济,千载安宁。
天武天皇九年,天武天皇规定贵族享有
封“先后限三十年”
天武天皇十四年,为“更改诸氏之族姓”,天武天皇制定“八
之姓”,即真人、朝臣、宿称、忌寸、
师、臣、连、稻置〃过“八
之姓”,对旧氏族加以调整。“真人”多授予原公姓氏族“朝臣”多授予原臣姓氏族。旧“连”姓中,五十氏升为第三等“宿弥”,十一氏调为第四等“忌寸”原属“伴造”级旧族长,亦均纳
氏姓序列。其结果使氏族
一步趋向分化,促使其与皇室之间的从属关系
一步加
。制定“八
之姓”,提
皇族地位,巩固与加
了天皇制**统治〉行“八
之姓”制度,也是为使旧的氏族制与新的官僚制等级
分相适应的一
尝试。由此可见,可以从
有氏族制与官僚制双重
的侧面,理解日本古代律令制国家的特征≯观律令制国家发展
程,天武朝应属日本律令制国家的创业期或形成期。
同年,天武天皇还颁布了
禁止令,从每年农历的5月3日开始到10月27日之间保护幼鱼、禁止
用五畜之
。之后的日本除了
吃鱼
和海产品之外渐渐养成了不吃畜、禽
的习惯,直到明治维新之后才有所改变。
除了修建飞鸟净御原
之外,天武天皇在难波也建造了
殿个难波的
殿是仿效大唐等国的复都制所建的陪都。藤原京的建造也是开始于天武天皇时代。
这些都保持到了现在‖时营造
市大寺,建造药师寺,以承父亲舒明天皇之遗愿。
天武天皇七年,天武天皇制定官吏的勤务评定和官位升
相关的考选法‖年,天武天皇整顿
封,凡诸王、诸臣
封“除以西国,相易给以东”,通过移封削弱贵族在地方的势力。
天武天皇四年,天武天皇宣布废除氏上民
、家
之制。凡亲王以下诸臣、寺社所有“山泽岛浦,林野陡地”,一律收公,解放
曲为“自由之民”废除
曲制,旨在切断民
、家
对氏上的从属关系,转而使之加
与皇室的联系,这是削弱贵族势力,提
皇权的重要步骤之一。
天武天皇十二年,天武天皇下令位阶区别的颜
显示由原来的冠的颜
改为朝服颜
‖年,天武天皇取消
封制,见亲王以下诸臣,其
封悉“更返于公”,从而,彻底消除了旧贵族的世袭经济特权‖年,草
皇
开始辅政,参与编纂律令,并令舍人稗田阿礼等整理《帝纪》、《旧辞》“消伪定实”,编撰国史,以奠定“
家之经纬,王化之鸿基”‖年,由朝廷任命僧正,僧都、律师,实行僧纲制度,加
了对僧尼的统一
理。日本最古老的货币“富本钱”也是在这一年开始发行的。
同年10月,天武天皇准许诸王以下初位以上的皇族、大臣拥有兵备。
为了明确地方的支
此外,在孝德朝、天智朝开创的律令
制,因受地方豪族抵。制,长期未能实行,至天武朝始逐渐在全国推行。天武朝也并非依靠**皇权推行律令
制,主要是由于地方豪族势力日趋衰落,加之,律令制本
并不完全否定豪族对其属民的支
权〉际上,国家只是从制度上使
民、家
变为“公民”,而且,依然是依靠地方豪族濒对其属民的一定隶属关系而实现其统治的。由于豪族的阶级分化,致使其统治区域内的实权逐渐转
中小贵族手中,有可能使中央权力介
。由于实行五十
一里制,当地贵族原有的传统利益仍可维持原状不变,这正是日本律令制本
所
有的双重特
。
在原本的历史上,新罗统一了朝鲜半岛之后,当即派遣使者来到日本,天武天皇也向新罗派遣遣新罗使,与新罗保持外
联系,因此与当时同新罗对立的大唐断绝外
关系‖年,天武天皇规定畿外的人也可以
京作官,首先作为兵卫负责
城的警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