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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校尉
太
庶
给事
骠骑将军
长
校尉
中大夫
太
太师
通直散骑常侍
镇远将军
尚书令
散骑常侍
太
中庶
光禄大夫银青者
右三公
太傅
右第三品下
安远将军
凡将军三品已下、五品已上加大者。
立义将军
自太祖至
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
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
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今列于左,勋品、
外位卑而不载矣。
中给事
太
仆
右第一品上
四平加大者,秩次护军下
右从第三品中
下大夫
安二年正月,置驾
尚书、右士尚书。
大将军
给事黄门侍郎
右从第三品下
立节将军
越骑校尉
将作大匠
旧制,诸以勋赐官爵者
孙世袭军号。十六年,改降五等,始革之,止袭爵而已。
右第三品上
四年,省二
内
幢将。
太常
卫将军加大者,次仪同三司。
直阁将军
大司
南、北、东、西中郎将羽林中郎将
右三将军
中书令
右第一品下
显武将军
大长秋卿
前、后、左、右将军秘书监武卫将军
太尉
员外散骑常侍
旧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与刺史同。城隍、仓库皆镇将主之,但不治。故为重于刺史。疑
都督一州诸军事
公府
右东
三师
司徒
太
率更令
昭武将军
四镇加大者,次尚书令。
征虏将军
右三将军加大者,秩次四征下。
都督中外诸军事
屯骑校尉
左右光禄大夫吏
尚书
中常侍
太
少保
右从第三品上
司卫监
监军
右从第二品上
建节将军
十一年八月,置散官员一百人,朝请员二百人。
车骑将军二将军加大者位在,三司上。
护军将军二将军与领护不并置。
右六卿
太
少傅
恢武将军
仪同三司
秘书令
右第二品下
四安加大者,秩次三少下。
立忠将军
右从第一品上右从第一品中右从第一品下
抚军将军
太
左右卫率
司空
都督三州诸军事
廷尉
谏议大夫
特
太仆
四年二月,置外牧官。
城门校尉
太
左右詹事
附
辅国将军
右从第二品下
延兴二年五月,诏曰:“非功无以受爵,非能无以受禄,凡
外迁者皆引此奏闻,求乞假品。在职有效,听下附正,若无殊称,随而削之。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袭。”
中军将军
太
太保
光爵
镇军将军
宗正
十五年七月,置司仪官。
左卫将军
太师
大司农
护羌、戎、夷、蛮、越校尉
少府
十二月,置侍中、黄门各四人,又置散骑常侍、侍郎,员各四人;通直散骑常侍、侍郎,员外散骑常侍、侍郎,各六人。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
、都牧、太乐、虞曹、
舆、覆育少卿官。又置光爵、骁游、五校、中大夫、散员士官。又置侍官一百二十人。改立诸局监羽林、虎贲。
都督府州诸军事
公府司
大鸿胪
曜武将军
建中将军
光禄勋
骁骑将军
太
太傅
少卿
护军二职若侍臣带者加中。
卫尉
司州刺史
右三卿
诸开府
龙骧将军
太和二年五月,减置候职四百人,司察非违。
代尹
给事中
五年九月,置监御曹。
国
祭酒
右第三品中
御史中尉
诸王师
尚书左仆
金紫光禄大夫
尚书右丞
右第二品上
领军
太
家令
勇武将军
中书监
太安三年五月,以诸
护军各为太守。
右三师
右东
三少
中尹
太保
护凶
、羌、戎、夷、蛮、越中郎将太中大夫
建远将军
右从第二品中
右第二品中
四征加大者,次卫将军。
列曹尚书
尚书右仆
右第一品中
秘书丞
中侍中
前、后、左、右军将军
右卫将军
领军将军
太
少师
步兵校尉